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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 AnyiChen - 我不要一個乖孩子 
作文課班上有個小女生,人很聰明,不過個性頗倔強。前次上課,她因為帶了玩具來,我要求她暫且收起來,因此她有點不高興。下課時,我請她幫忙打電話找媽媽,因為只有她媽媽持有電梯感應器,要請媽媽上樓,我才能離開。不過她忙著跟同學玩,我喚了她幾次,她都不理我,於是我忍不住提高聲音,小小的責備了她一下。小女生因此生氣了,斜睨著天,不肯看我。待媽媽上來,我向媽媽解釋了情況。媽媽要她跟我道歉,她不肯,我將她拉到我身邊,對她詳細解釋我必須打斷她玩的原因。不過,她顯然還在生氣,堅持不肯看我。

隔週上課前,我心裡還在想著:如果小女生還在生氣,我該怎麼做?想了幾個方案後,才安心去上課。沒想到,小女生當堂缺課,去醫院檢查身體。下課前,她蹦蹦跳跳的回來,一臉好奇的問同班的妹妹:「你們今天上什麼?」一聽到妹妹說我們今天唸了一個故事,馬上轉頭一臉豔羨的對我說:「老師!我也要聽!」

當場,我啞然失笑,心裡想:「唉!我真是『成人』之心度『小孩』之腹,孩子根本沒有隔夜仇,她早就忘了上週的不愉快,只有我還惦記著。」事後,跟她媽媽聊起,她媽媽告訴我,因為脾氣倔強的關係,小女生常常得不到老師的歡心,平常分數不佳,拉低了總平均。

我想了一想對她媽媽說:「其實我覺得這樣的孩子,是需要講道理給她聽的,而且,越是強行壓制,反而越得到反效果。」而且,我私心裡其實認為,孩子有點個性並不是一件壞事,只要能輔導她的倔強用在正途,或許將來她會比其他人更有成就。

我的兩個班上,都有幾個「皮蛋」,頑皮搗蛋的很。不過,我喜歡頑皮的孩子,他們上課反應很好,一雙手永遠高舉著準備回答問題,當老師開玩笑時,他們笑得比誰都大聲;而且天馬行空,往往可以說出很棒的想法,以及寫出很不錯的作品。只要稍微控制一下他們的多話、過動,頑皮的孩子常常是很優秀的。

我控制頑皮的孩子的方式,除了盡量讓課程可以吸引他們的注意之外,就是約法三章,說話前要先舉手,如果違反約訂,他就得去坐特別座___離老師最遠的位置。通常孩子去坐了一下之後,就會因為想要參與討論、發表意見,而開始遵守「舉手」的規定。當然,因為我上課是小班制,一班才十來個左右的小孩,所以秩序尚容易維持。

不過,很可惜,這樣的孩子,在學校裡通常都得不到欣賞。

一個普通小學的班上,大概有三十個孩子。三十個吱吱喳喳的小猴子,吵起來真的很難以控制。難怪老師們總是特別偏愛那些守規矩、上課安靜、不亂發表意見、乖乖坐在座位上、寫字漂亮又整齊(小肌肉發育的比較早熟)的孩子。

而那些多話的、聒噪的、坐不住的、想法很多的、頑皮的孩子,則很容易被貼上標籤,變成老師的眼中釘,每天被扣獎章、罰站,久而久之,老師的評價也影響了同儕的評價,於是不是被同學排擠、就是因為一天到晚被責備而自信心喪失。有個孩子乾脆直接說:「那些蓋獎章的事,通通與我無關。」

聽了好不令人難過。

然而,「不乖」的孩子到底錯在哪裡?

錯在一個班上老師要照顧三十個學生,有人吵鬧會令她無法教學,因此只能用處罰的方式對待那些與眾不同的孩子。(其實政府何不將每班學生人數降低,一方面解決流浪老師的問題,一方面也增加教學品質?)

錯在我們的教學習慣,是老師說、學生聽,而不是學生說、老師聽。

錯在我們的教學都在「教室」裡,沒有其他的空間可供充分活動,跑、跳、消耗多餘的精力。

錯在我們的對孩子的成就評量只限於學業,而少了其他方面的瞭解。

其實叛逆的孩子多半很聰明。在心理學的角度上來看,當孩子開始叛逆時,其實是代表他開始尋求獨立人格的存在,為了要證明自己的價值,所以他開始打破別人的價值觀,試圖尋找出 自己認同的新價值。

孩子在成人世界中,是弱勢的、是被管理的,因此他們也渴望模仿成人,握有權力跟影響力。因此,很多孩子會藉由打打殺殺、砍人、暴力的言語或戰爭型態的遊戲,流露出渴望擁有控制的「力量」。

除了過度的「過動」需要治療,大部分的孩子大肌肉需要鍛鍊與成長,以增強他未來求生的能力。因此,這是他坐不住、安靜不下來的原因。人類生物的本能,要求他這個階段應該要皮得像隻猴子、一天到晚試驗各種臨界點,讓他將來能夠趨吉避凶,適應弱肉強食的環境,增加存活的能力。

所以,在適度的管教之下,我們也得給孩子更多的耐性跟諒解。

老實說,有時候我反而擔心女兒「太乖」。太乖的孩子,在求學路上或許一帆風順,但是未來在職場上卻不見得有競爭力。太乖的孩子,容易臣服於高壓統治、不懂得爭取自己的權益。太乖的孩子,容易依循既定的方向,不懂得變通思考。太乖的孩子,容易相信權威,喪失懷疑好奇的的能力。太乖的孩子,將來遇到困境,往往不容易出脫、樂觀以對。

有一次,女兒上自然課的時候,老師提議要改變下一次上課的地點,改成「植物園」。女兒聽了立刻擺出一張苦臉!因為我娘家靠近「植物園」,我們每個星期幾乎都會去,這個地點對她早已沒有吸引力。不過,當老師詢問:「贊成的舉手?」時,女兒眼見其他同學都舉手了,也緩緩的跟著舉起了手。

我看在眼裡,回家之後,就問她:「媽媽知道妳不想去植物園。妳是因為大家都舉手說想去,所以也跟著舉手;還是因為妳怕老師、同學不高興,而跟著舉手?」女兒不耐煩的說:「ㄟ!媽媽!妳為什麼每次都要問我一些怪問題?」

但我很堅持的要問出原因。我說:「因為媽媽想要知道,妳是不是因為怕跟別人不一樣,而跟著舉手?」她回答我:「沒有啦!我不會怕啊!我是覺得,如果同學都沒去過,他們應該會很想去,那我就陪她們再去一次好啦!所以我才舉手的!」

我聽了之後鬆了一口氣。也不管她聽不聽得懂,接著告訴她:「有時候,要跟別人表示不一樣的意見是需要勇氣的。但是,媽媽希望妳要勇敢表達自己的意見。」

女兒點點頭,自顧的去玩了。

對於很多成人來說,這也是一個終身的課題。畢竟,當一個乖乖牌,有時候比當一個反對者要來的容易。但是,社會上很多的進步與幸福,靠的就是那些「異議者」。宗教的自由、婦女的解放、民主政治的發展,很多很多的貢獻,就來自於那些「不乖的人」。

媽媽曾經是一個不乖的孩子。我也希望,某些時候,我的孩子可以不要太乖。

前陣子跟老公討論到人與人之間的遣辭用句,發覺到這之間有著許多微妙的關係與用意。
比如說,說你長得很可愛,勢必是不怎麼漂亮。
說你很有氣質,則表示沒有親和力。
說你聽話或是乖巧,就是沒有主見,任人擺佈。
說你老實、古意,就是呆。
很不幸的,我中了其中的一兩項。
不過對於『乖』這個字,我卻很有意見。
小時候,我就是個不乖的小孩。
每次去鄰居家玩,很少會遵照著約定的時間回到家裡,總是會玩過頭,都是我媽媽面對著中庭的陽台大聲呼叫,我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回家吃飯。
小時候父母對我很溺愛,沒有體罰,頂多是關在幽暗的陽台或是廁所讓我好好反省過錯,而我,卻總是在另一頭唱著歌、玩著水。
上學該穿神麼衣服,該如何打扮自己,神麼顏色怎麼配,頭髮是公主頭還是俏馬尾,我都很有意見。
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學校的功課總是在後的三分之一,每天都只想要和三五好友一起練習舞蹈,有時候是草蜢,有時候是小虎隊,載歌載舞,築一個明星夢。
在大人的眼裡,從小我不乖,只是個『怪』小孩。
反而到了國中、高中之後,在升學的壓力之下,我,異常的乖巧起來。每天都忙著唸書、忙著追著分數跑、忙著被老師用藤條打。
我想,那時候的我,是過渡壓抑著的。
沒有嗜好、沒有興趣,只是一心想往自己的理想飛去,
而忽略了在這些階段的過程裡培養各式各樣磨練與面對挑戰的重要性。
我變成一個人們眼裡的『乖』小孩。
一直到出了社會做事,認識各式各樣的人。在工作的環境裡,允許我天馬行空的想法以及獨樹一格的個人作風。我又找回那個古靈精怪的自己。
我知道神麼情況我會堅持,神麼事情我可以妥協。
神麼時候該理直氣壯,神麼時候該察言觀色,我,清楚得很。
用自己的雙眼去觀察周遭的事物,用自己的腦袋瓜思考應變的方法,
不隨人而起舞,也不會隨波而逐流。
這,就是不乖的後果。
因為不乖,即使不如意,但我可以選擇我想過的生活。
因為不乖,即使不順遂,但我可以作我自己想做的事。
因為不乖,即使不得人緣,但我很快樂。
而我,樂當這樣的女生,與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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